资产整合业务部
受相关当事人的委托,瑞中所资产整合业务部主要负责下述资产的整合与处置,并跟踪提供法律服务: 源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或资产(房地产、股权)等金融类资产; 国家或大型企业集团因战略性、政策性调整而须转让、处置或收购、改制的资产,如因国退民进、主辅分离等国家政策推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资产; 问题企业资产的整合与处置,如因暂时的财务危机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且有一定投资价值的高负债企业; 相关高速成长企业资产的整合与处置,如因扩大再生产需要,急需融资并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 本业务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对上述资产有投资兴趣且有一定投资实力的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企业: 1、私人或民营企业投资者; 2、大型国企及或财务公司、投融资公司、上市公司; 3、境外资本; 4、境外有实力的大型或全球知名投资机构。 本业务部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资产及企业资产的尽职调查: 即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从投资人的立场和角度,对其拟投资的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资产及企业资产(及或各类资产包)进行尽职调查。 本所已分别为多家机构办理了下列尽职调查事务,并获得客户好评: 为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包中的青岛包部分进行尽职调查; 为美国某管理公司办理相关资产包中的北京包、深圳包、福建包、上海综合包和上海纺织包进行尽职调查; 为国内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重庆包进行尽职调查; 为香港某公司办理长沙包和武汉包的不良资产包进行尽职调查; 为美国某公司办理北京资产包、天津资产包进行尽职调查。 2.对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资产及企业资产的整合与处置: 在对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资产及企业资产的整合与处置方面,本所具有下列优势: 本所在诉讼及或仲裁领域,尤其是执行业务,具有较强的能力,使客户胜诉能够及时收回财产。 本所办理的金融法律业务涉及的领域广泛、种类齐全,并为各大商业银行、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了各种专项法律服务。因此,本所熟悉各种不良贷款债权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有利于本所进行资产的有效整合与处置。 多年来,本所一直都非常注重与其他机构、部门合作,尤其在全国各地与当地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和中介机构、拍卖行、社会调查公司等建立有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立体的完善而深入的相关服务。 本所律师还积累了一批投资人客户,可协助他们在投资人之间转让和处置不良资产,互通有无,各取所需。 本所多年来在公司并购、投资、资产重组和整合、证券投融资等业务领域办理法律事务,具有一定的实力和业绩,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 本所长期与中央和重点地区的地方政府等各关部门保持有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有利于推进不良资产的整合与处置进程。 在金融类不良资产清算及处置方面,本所已办理了下列事务: 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对某信托投资公司的金融类清算资产进行整合和处置; 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对某租赁公司的金融类清算资产进行整合和处置; 受某协会委托,对其下属的某财务公司的金融类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受中国某租赁公司委托对其不良融资债权进行回收和处置; 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投资购买的银行不良资产包进行回收和处置; 受某企业集团委托为其办理债务重组法律事务; 受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投资购买的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回收和处置。 3.项目资源推介 除上述业务外,本所律师还可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向投资人推介各种有投资价值的信息和项目。 鉴于本所办理的金融法律业务涉及的领域广泛、种类齐全,并为各大商业银行、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了各种专项法律服务,因此,本所熟悉并了解各不良资产的所在和处置进程,本所有独到的优势可以向有关投资人推介有关不良资产包。 此外,本所还有大量投资项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及或资产项目、问题企业项目、高速成长企业项目、上市公司法人股项目、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国资委所辖的大量不动产项目等等,能为客户提供商机并办理相关资本运作的策划、整合等法律事务。瑞中所竭诚为客户的资本运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办律师: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邓泽敏先生 联系电话:1390101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