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采访 >> 文章正文
瑞中所影视传媒法律服务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邓泽敏  来源:  阅读:




影视传媒律师法律服务

影视传媒法律事务那些事儿

(金航母——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点击观看以下三个视频


《“金航母律师团”所向披靡》



《律师战队》之《黑色档案》


钢琴曲音乐MV《梦中的婚礼》

 

一、常年法律顾问类法律服务

(一)担任文化、影视、传媒和广告行业内各类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1、为顾问单位进行全面法律设计,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

2、审查顾问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协助顾问单位完善各类规章制度;

3、为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4、为顾问单位审核、拟定各类合同,帮助顾问单位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5、为顾问单位审查、拟定各类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顾问单位参与重大的经济合作谈判;

7、针对顾问单位的业务性质,定期为顾问单位提供与其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8、为顾问单位定期提供法律资讯,通过电子期刊形式发送给客户,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将行业动态准确的传达给顾问单位。

(二)担任编剧、制片、导演、演员等影视传媒从业人员个人“私人律师”——常年法律顾问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合理建议,有效预防个人法律风险的发生;

2、代为处理所有法律事务,控制法律风险,包括审查起草各类合同等法律文书、协助参与各类谈判、代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事务的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其它各类纠纷的处理等。

 

二、非诉讼类专项法律服务

根据文化、影视、传媒和广告行业的特点,非诉类专项法律服务分为以下几项:

1、融资类法律服务

影视拍摄投融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策划、指导,协助参与谈判,合同起草、审核及后续跟踪法律服务;

2、影视制作环节法律服务

联合摄制电影、电视剧(包括中外联合摄制)合作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审查起草剧组与编剧、导演、演员、职员等人员的劳务合同;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文学作品创作合作、剧本版权贸易、剧本改编权、音乐作品创作合作、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等法律事务;

影视制作中景地使用合同;

软性广告植入合同及贴片广告合同的起草和审核;

影视后期制作合同的起草和审核等;

影视剧制作过程中演职员声明的起草和审核。

3、影视发行及放映环节法律服务

影片发行、放映环节一级、二级市场合同模式及合同履行监管模式的策划,规范一级、二级市场发行、放映行为,明确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制止违约行为,打击侵权行为;

电影片发行意向书、电影片保底分成发行放映合同、电影片票房分帐放映合同、电影片买断发行放映合同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及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影片通过院线以外方式发行的各类合同审核,比如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转让及许可、航空版权等。

4、影院投资房地产开发

参与影院投资房地产开发的全部流程;

5、各类演出的全程法律咨询和服务;

剧场租赁;

演出项目合作合同的审核和草拟等;

6、各类广告制作及投放全程法律服务;

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供全方位的各类广告合同的起草和审核,提供广告法律咨询;

7、劳资问题

劳动关系:帮助企业建立一整套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起草《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以及员工从入职至离职一整套的法律文件范本,减少用工风险;

劳务关系:审查起草剧组与编剧、导演、演员、职员等人员的劳务合同,协调解决劳资问题,预防和控制劳资纠纷。

8、对上述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并根据需要致送律师函。

 

三、诉讼事务

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的方式解决以上各环节发生的法律纠纷,包括调查取证、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协商、谈判、提起诉讼等,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控制已发生的法律风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影视传媒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商誉权等权益保护和救济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接受单位及个人的委托,代理各类维权诉讼。

 

影视传媒律师法律服务概要:

传媒律师、影视律师、影视法律顾问;

演员律师、演员法律顾问、演员肖像权律师、演员名誉权律师;

导演律师、导演法律顾问;

制片公司律师,制片公司法律顾问;

剧组律师、剧组法律顾问;

影视投资律师、影视投资法律顾问;

发行公司律师、发行公司法律顾问;

电影院线律师、电影院线法律顾问;

广告公司律师、广告公司法律顾问;

唱片公司律师、唱片公司法律顾问;

音乐人律师、音乐人法律顾问;

经纪公司律师、经纪公司法律顾问;

明星私人律师、明星私人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咨询电话:13901011630

 

金航母——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字:钧升)律师

201672

 

金航母——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长期招贤纳士,欢迎社会各界朋友为我们举贤荐才!

QQ1372156617

电话:13901011630

“法智论语”、“焦点法谈”

律师自己的微刊,更是律师之声传播平台

欢迎广大律师投稿!

投稿信箱:dengzemin@sina.com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前鞍山中院法官、现律协..
·张菼芳等11人(周作人的..
·邓泽敏
·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
·司机、车主的交通事故赔..
·邓泽敏律师代理的“技术..
·刘曼娜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院能否将交强险和商业..
·没有录音录像的“涉黑案..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