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菲开战,亮剑黄岩岛
近期,黄岩岛对峙已近1个月,事件引起了网民们的热议和海外华人的广泛关注。作为律师,除了个人情感的流露之外,我想还从国际条约的层面解读一下:
从菲律宾领土的组成和范围来看,是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这些条约都没有将黄岩岛纳入菲律宾领土范围。
这些条约包括1898年的《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的《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的《英美条约》等,都明确规定了黄岩岛在菲律宾领土之外。此后的1935年菲律宾宪法、1952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和1968年菲律宾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诸多法律文件也都先后重申了三个最早条约的法律效力,再次明确了其领土范围并不包括黄岩岛。
其实,黄岩岛并不是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礁群。既然如此,菲律宾为什么要大费周章、企图抢去黄岩岛主权呢?
从黄岩岛本身来看,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黄岩岛属于在涨潮时高于水面、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而不是终年隐藏于水底的沙洲或暗礁,因此其主权国享有12海里领海和12海里毗连区。
从菲律宾近期的举动来看:
菲律宾某电视台报道称,4月20日,300多人聚集在首都马尼拉商业区内的中国驻菲律宾使馆门前举行示威,要求中国船只立即从“菲律宾海域”撤走。此外,菲律宾防长博尔泰雷·加斯明则公开鼓动菲律宾人民反华。在此情况下,菲律宾当地华人打车甚至出现了被拒载的情况。
由此可见,菲律宾政府及军方,在极力煽动菲律宾民众的反华、排华情绪。
近期,媒体调查显示,八成中国民众主张对菲律宾开战;据美国中文网5月1日消息,当地时间4月30日早晨,美国纽约大学的几位中国留学生在菲律宾驻联合国代表团门前拉开横幅与国旗,就“捍卫黄岩岛主权”问题进行示威游行。作为在海外留学的华人学子,他们认为应该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主权,捍卫国家领土完整。
然而,反观国内的态势,除了外交部的诸多声明、抗议和八成主战民众的民调外,似乎没有其他的举措和声音。这种出奇的静默我不知道应该称之为“冷静”还是“冷漠”亦或是“和谐社会的另外一种表象”。当然,是否开战,由国家领导层决定;但是,民众似乎应有表达自己意愿和情绪的权利,民众没有权利决定武力开战,但除了外交声明与抗议外,我们就不能有一些别的作为了吗?菲律宾民众可以在我们的使馆前游行、示威和抗议,作为国际惯例上的“对等原则”,我们就真的无所作为了吗?当然,有人会说,我们是大国,中国和菲律宾就是大象与蚂蚁之间的关系,不要和菲律宾这种小国一般见识。但是,请不要忘记,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上我们被奴役、被侵略和被掠夺的历史不难看出,无论是金人入侵中原,还是满人入关,亦或是日寇入侵,我们被奴役的耻辱记忆,都是由以小犯大者书写的。
前一段时间,因为老人跌倒无人帮扶的现象我曾经感叹——“一个连老人跌倒都不敢扶起的民族何谈崛起、何谈兴旺?”说到这里我突然醒悟了:试想,一个连国家安危、民族兴亡都可以漠视和不管不顾的民族,怎么能指望他们去搀扶跌倒的老人呢?而见义勇为这样的词汇对于这样的民族是否过于“奢侈”了呢?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柏杨先生诠释的“丑陋的中国人”,看来还是蛮有道理的。
现今社会,我们常说“以人为本”,但“以人为本”不仅仅是“民众利益与安全”的体现与诠释,更要体现在涉及国家利益、民族兴亡的重大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外交事件的解决方式上。
前一段时间,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菲律宾前总统访华拜会邓小平谈到南沙主权问题时说:“至少在地理上,那些岛屿离菲律宾更近。”邓小平抽了口烟,说:“在地理上,菲律宾离中国也很近。”从此,南沙再无战事。
当然,这个令国人振奋的段子是否真实我们无从考证,但是,退一万步讲,即便邓小平没有说过这句话,那么,为什么这句话还传播的如此广泛和深入人心呢?因为这句话给力、提气、更振奋人心;它彰显了我们的大国意志和不容漠视的决心。
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解决黄岩岛争端的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政府“单刀赴会”,民众有义务、更有责任帮助政府、助力军方;民众可以也应当成为政府和军方最强有力的支撑与群体保障。
中国有句俗语叫“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基于战略或战术层面的考虑,一段时期的“韬光养晦”并非无能之举,但凡事要有个度,更要有原则,在领土问题上,我们只能寸土必争、寸土不让;面对黄岩岛争端,中国已经到了必须在南海“展示肌肉”、“对菲亮剑”、“杀鸡儆猴”的时候了,菲律宾如果愿意在南海问题上充当诸多小列强土匪国家的急先锋,我们不妨成人之美,让他这个“急先锋”成为第一个被牺牲掉的“先驱”。此外,在南海问题上,除了菲律宾以外还有日本、越南等诸多挑衅者;但是,在石头面前,一个鸡蛋不能碰,再多的鸡蛋也会碰的“粉身碎骨”、“头破血流”。
从大象与蚂蚁之间的关系来看,大象固然不应当踩踏蚂蚁,但是,兔子急了还要咬人何况是中国大象呢?在黄岩岛对峙的问题上,好比一个外人不请自来进到我们的家里,那么,这在法律上就属于私闯民宅,对于不受欢迎的外人,我们可以请他立刻离开,如果他拒绝,我们就有权力强制它离开,为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该出手时应出手,该亮剑时必亮剑。
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律师
2012年5月7日星期一
电话:139010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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