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留日学生以刀刺母”
观众朋友,大家好:
这里是金航母——瑞中律师网络视频演播室,我是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邓泽敏律师。
日前,相关媒体报道:“留日学生以刀刺母”。看到这篇报道,我的心情非常复杂。纵观整个事件,涉及了母子二人、一些冷漠的中国旁观者还有那个救人的老外,但是,另人心酸的是:危难时刻显身手的竟然是经常被我们戏称为“老外”的异国他乡的访客。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自199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措施,保证机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从媒体的相关报道可以看出,网友视频录制的时间大约43秒左右。而救人的老外曾经“声嘶力竭”地“咆哮”,在上海浦东机场接机处,机场工作人员应当能够听到这种“呼唤”,机场也应当具有相应的急救措施。虽然事发突然,机场对此不可预见,但事发后和老外施救期间直至120到来之前这段时间,机场应有足够时间积极施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但遗憾的是,所有媒体报道中,自始至终均没有出现机场工作人员的身影,这不能不令人疑惑,事发当时,作为机场管理者的工作人员在干什么?他们的“安全保障义务”又在哪里?有鉴于此,上海浦东机场不但要承担一部分道义上的责任,亦不排除此次事件受害人在经济损失上“相应的补充责任”的承担。以上是我作为一个律师,从法律层面对此次事件的一些个人观点。下面,我想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从道德层面来谈谈对此事件的一些看法。
小时候,受老师的教诲及社会的影响,好人好事时有发生,遇到机会,偶尔也见义勇为一把,至于互相帮助的事情也非少见。但是,社会发展了,我们也成年并成熟了,但我们的道德水准似乎越来越不尽如人意了。作为律师,我的专业是法律,谈论伦理学中的道德内容并非我之所长,但这并不能剥夺我对此感慨一把的权利,而且,法律正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2011年1月1日,深圳78岁的老人跌倒,罗湖外语学校高三学生周天成、罗炜上前搀扶,此举在深圳乃至全国引起轰动。我曾经以“一个连老人跌倒都不敢扶起的民族何谈崛起、何谈振兴?”为题,在这里不自量力地点评过一次。
然而,事隔仅仅3个月,道德标准对我们成年人却做出了相反的、否定的评价。实话实说,看到儿子刺母的报道,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白眼狼,同时,我的脑海里马上反映出了一系列“抨击这个不孝之子”的激烈严词。但是,当我冷静以后我发现,该出手时国人并没有出手,危难时刻显身手的也不是我们的同胞,而是一个客人、一个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异国他乡的客人,看到这里,我酸楚的要流泪。
关于此事,有媒体感慨:这些孩子到底怎么了?但我想说的是,如果儿子以刀刺母我们发出了“这些孩子到底怎么了?”的感慨,那么,面临同胞身处危险境地,同胞漠视、外人援手的现象,我们这些成年人,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我们又该感慨些什么呢?作为一个成年人,此刻我对我是否具有感慨的资格甚至也产生了怀疑。但是,反思的权利告诉我:不孝之子固然可恨,固然应该受到社会的指责和舆论的抨击,但我们这些不给力的成年人和社会就没有责任吗?媒体在对此次事件的描述中,还有这样一段表述:
这个儿子(汪某)还说:“我希望我妈妈能脱离生命危险,我们继续还能成为母子关系。”说这些话时,他语速一直很慢,脸上看不出任何伤心和愧疚,平静得让人吃惊。
看到这些描述,我对这个儿子平静的心态感到的不仅仅是吃惊,还有胆寒。这就是我们曾经称之为的“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国家的希望绝不能寄托在他们身上。但是,感慨之余,理性又告诉我,我们在指责别人的时候,是否应该先检点一下我们自己做的怎样?我们在对孩子说三道四的同时,是否应该看看我们有无说教、指责别人的资格?列宁说过一句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我们这些力量无穷的榜样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
我曾经以“南京彭宇案引发的后遗症”为题做过一期节目,但是,此案发生后,我突然意识到,南京彭宇案的后遗症真的这么大吗?我想可能我错了,事实上,这是很多人、甚至可能包括我在内,在危难时刻不能见义勇为的借口。
媒体还报道: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友说,他在现场曾听到那名老外大声地向周围的人咆哮,后来另一位戴眼镜的年轻老外过来帮忙,抬起受伤女子的双腿,垫在了一个拉杆箱上。
读到这里,我真的流泪了。我在想,“咆哮”这个词用的真好,这不是“咆哮”,而是呐喊,是一种谴责冷漠的呐喊。记得在抗战时期,中国曾经被形容为是一只睡着的雄狮,解放后,我们苏醒了,包括见义勇为在内的道德也曾经发扬光大过,但是,近一些年来,我们的觉悟与道德似乎与经济的发展不成正比,再次沉睡的道德似乎到了需要借助外力才能警醒的地步。
那个不孝之子平静的心态固然令人吃惊,但众多成年人面对此情此景的冷漠更令人胆寒。那个老外“力竭声嘶”的“咆哮”尚不能唤醒国人“事不关己”的麻木。由此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外国人如何看待中国人?如何看待中华民族?我们经常自诩的民族精神和民族魂又在哪里?
抗战时期及100多年前的外辱固然可恨,但国人如果不能在人格与精神上自尊、自爱、自强不息,长此以往,我们根本得不到他国对中华民族发自内心的尊重。老外的咆哮不能唤醒我们,难道只有曾经列强的枪炮才能震撼我们吗?
中华民族的道德水准真的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难道我们真的只能“被迫着才能发出道德的吼声”吗?
说到这里我意识到,上述这些感慨与反思是需要的,但我们更需要行动。报道中那位不知名的网友说,他是不知道该怎么救,怕救人的方法不对反而加重伤势。由此可见,近期频发的地震,让我们对地震的应急措施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那么,一些基本的急救方法和常识我们是否也应该普及一下呢?
此外,既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是否应该尽快找到那个外籍雷锋呢?我印象里,我们中国的网民,进行人肉搜索的本事不小,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发挥我们人肉搜索的本事,将这位见义勇为的异国朋友找出来呢?世风日下,尽管目前本国没有活雷锋可以学习,找个外籍雷锋学学也无不可,有总比没有强。
节目结束时,我再重复一下,我无意指责他人,更没有教诲他人、评价公众的资格与权利,但我希望我这一番感慨能够觉悟自己、感悟他人。
尽管我不是军人,但我想在节目最后,诚挚地向这位不知姓名的老外,这位异国他乡的朋友致敬!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观众朋友,再见!
金航母——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律师
2011年4月12日
律师联系电话:13901011630
法邦网首页和法律资讯频道最显眼的地方也登载了这篇文章。
http://www.fabao365.com/news/800708.html
视频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U4NTM0NTU2.html